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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委〔2013〕12号 关于免去虞仲海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局机关各处室:经研究决定:免去虞仲海同志福利院副书记职务,享受原待遇;免去袁诲同志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职务,享受原待遇。 中共常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3年12月24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印发
常民委〔2013〕12号
关于免去虞仲海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免去虞仲海同志福利院副书记职务,享受原待遇;
免去袁诲同志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职务,享受原待遇。
中共常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3年12月24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