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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市民政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5-09-1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探索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先行区、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试验区和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协调发展的示范区为鲜明导向,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健全民政长效发展机制,着力完善六大保障体系,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建设美丽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一、增强保障功能,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1、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570/月左右。加快城乡低保标准并轨进程,年内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探索建立“收入型”和“支出型”互补的社会救助制度,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年内市区困难群体门诊救助封顶线力争提高到500元。
2、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开发建设“常州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系统”,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序推进跨部门信息核对工作。
3、提高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建立市、辖市(区)两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全市新增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为市区户籍居民免费办理自然灾害附加保险,形成政府救助、社会捐助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生活。
二、促进老有所养,完善多元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4、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立足社区,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养老服务中心。全市新增10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1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成50个社区居家养老示范服务中心(站),实现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80%
5、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累计超20000张。加快农村敬老院的提档升级,使之逐步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到2013年底,各辖市(区)分别建有1所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有效落实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扶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6、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继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落实农村五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7、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实施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全面推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推广实行养老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比赛。建设或改造1200张护理型床位。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全年培训360人次,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新增8所镇(街道)老年学校,创建8所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30所省级示范性镇(街道)老年学校。
三、坚持民生为大,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8、优先满足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需求。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做好向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工作,继续保持孤儿供养水平全省前列。推进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福利服务工作,关心困难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贫困单亲母亲、失独家庭、艾滋病患者等群体的生活。金坛、溧阳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9、探索实施覆盖全民的福利政策。坚持殡葬服务公益性方向,全面实施全民普惠的殡葬服务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覆盖全民的行政区划信息服务、基础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
10、大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抓好福彩销售,力争年销量达10亿元,福彩销售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继续做大做强一次认捐、按息捐赠捐出一张废纸、奉献一片爱心等慈善品牌。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慈善救助水平。做好第八届“中华慈善奖”和“江苏慈善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四、立足基层创新,完善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
11、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直接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完善覆盖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模式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体制全覆盖。
12、加快“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年内,所有全国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
13、提升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实施辖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三级联创,城市、农村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85%80%以上。
14、组织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组织好全市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扩大一次直选比例,确保选民参与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分别达97%98%以上。
15、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降低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大力发展基层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会组织。到2013年底,全市登记备案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数突破8500个。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试行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16、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制定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标准,年内设立示范性培育扶持基地不少于2家。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启动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到2013年底,全市每万人(户籍)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0.8个。
17、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修订完善社会组织分类评估评分细则,全市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数比2012年底增长一倍。加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动态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联动机制。
18、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按照省厅2013年“社会组织服务年”的要求,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竞赛。成立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创投活动督导机构,推动各级设立社区公益服务创投试验专项资金,实现公益创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19、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和岗位开发力度,设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办法,完善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和激励措施,到2013年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超过1.75万人。
五、着力双拥共建,完善军民融合的优抚安置体系
20、丰富双拥工作内涵。以双拥模范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军地互办实事活动,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2013年底,有一批辖市(区)跨入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区)行列。
21、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建立健全优抚对象住房、医疗、精神抚慰制度,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水平。加快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并轨进程,实现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安排部分抗美援朝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2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探索建立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实现城乡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标准一体化,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100%。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愿训尽训。
23、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流程,落实好“两个待遇”。建成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推动军供站建设向现代化发展转型,优质高效地服务保障过往部队,确保官兵满意率达95%以上。
六、深化和谐之基,完善便民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24、扎实做好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有序推进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驻地镇撤镇设街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老地名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常州历史文化名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努力提高地名文化内涵。切实做好常州与无锡、钟楼与新北、天宁与新北、武进与新北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界线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25、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惠民殡葬,生态殡葬,开展树葬、海葬、可降解骨灰盒葬等不保留骨灰葬法试点,通过奖励、补贴等办法,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造。
26、提高婚姻家庭和孤儿收养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到2013年底,全市创成5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其中1家达到国家4A级。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完善孤儿收养评估模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监督机制以及评估保障机制,有效推进收养评估试点制度,进一步提升收养工作水平。
27、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多部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流浪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国家等级机构,市救助站创建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金坛、溧阳市救助站达国家等级标准,加快推进武进区救助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尤其是街头、社区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做好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扶,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加强流浪老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人员的救助保护,实现城市街头无流浪乞讨智障人员。
七、夯实发展基础,构筑效能优良的民政工作格局
28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加强党委、支部班子建设,创新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模式,将党委会议开到支部。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找差距、争先进位谋发展”主题活动,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
29、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区平台工程、养老服务工程、福利事务工程、优抚安置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和民政信息工程等六件民政实事工程。加快推进市福利院提升改造和市福彩中心、军休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等工程建设,20139月底竣工投运;启动实施老年大学扩建工程,有序推进德安医院迁扩建工程。
30、抓好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苏发【201214号)和《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从2013年起,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到2013年底,将基层民政工作机构规范设置到位,配齐配强民政管理和服务人员,并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各级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进政策落实。
31、提升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整合民政信息资源,完善含救助、福利、养老等专项业务的民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民政信息化网络上下贯通。构建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基层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通过互联网、呼叫中心、物联网应用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搭建信息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福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提供数字化环境支撑。
32、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和理论研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策创制创新,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重点梳理五年来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汇编成册,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做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新见解和新思路。
33、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经费使用、分配的公开、透明、有效。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有效盘活资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对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定期报表制度、数据动态管理制度、部门协调制度、质量评估与通报制度和定期业务培训制度相统一,不断提升民政统计分析水平。
34、做好民政宣传工作。密切与各级、各类媒体协作,拓展与《中国社会报》的合作,重点加强民生工程、实事工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做好《中国民政》、《江苏民政》、《常州民政》及市委两办《快报》的信息报道工作,局机关业务处室被《江苏民政》或《快报》录用量不得少于4条,综合处室不少于2条,局直属单位不少于2条,确保2013年度我局信息工作进入全市综合排名20强。充分利用《常州民政》、民政门户网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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