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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政局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
发布日期:2015-12-1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

    1、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城区养老机构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并达到省星级标准。

    2、推进老年助餐点建设。鼓励和发展连锁老年助餐企业,老年助餐点覆盖40%的城市社区。

    二、重点工程

    1、完善救助保障工程。实施低保提标,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统一发布全市(含金坛、溧阳和武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规范临救兜底,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修订《常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开展阳光救助,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发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2、优质养老服务工程。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其中达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标准的100家。鼓励和发展连锁老年助餐企业,老年助餐点覆盖40%的城市社区。实施城区养老机构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并达到省星级标准。优化养老机构投资结构,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50%以上。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40%以上。

    3、基层社会治理工程。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巩固提升社区“减负增效”成果。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政社互动”覆盖全市100%的街道(镇)。依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社区信息化“四级联动”服务机制,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效能。

    4、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作用,重点培育发展养老便民、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社区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力度,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制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格认定办法》,分批次出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考目录》,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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