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辖区信息 >> 内容
金坛区及时做好代管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7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下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进行了贯彻落实,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以常人社发〔2018〕154号文件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市区认真贯彻执行。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位后的第一次调整,主要由各地机关保险事业部门负责调整和发放,但区民政局部分代管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由于不在部门人事系统核算面临调整不上的问题,虽然人数不多,也不影响全区调整大局,但区民政局财务人员认为民生问题无小事,党和国家的温暖、改革的红利应该让每一名退休人员都及时享受到!为此他们克服困难,做到了“三个及时”。

一是及时联系区机关事业保险事业处,咨询、了解本次调整精神,明确了调整对象、时间、标准等细节内容。

二是及时学习各级调整通知,吃透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测算、核对、报批备案。

三是及时下发调整发放表到相关镇(街道)民政办,要求按新标准发放和补发到位。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