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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关于调整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常民福〔2018〕8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1日起,武进区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65元,12月10日武进区下达2018年下半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经费区级指标259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