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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常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0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年常州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为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规定要求,在不断加强立法创制、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常州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1.强化责任落实。民政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制订出台“2020年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将依法履职相关内容纳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通过与各处室、直属单位签定《常州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常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等,进一步强化相关法治责任落实,努力使法治成为推动常州民政高质量发展的最强核心竞争力。

2.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办公会、和月度中层干部行政例会,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制订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明确年度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不断增强民政系统干部法治工作理念,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3.强化年度述法。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立法创制,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问题,结合现代民政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

1.加大养老立法创制力度。坚持需求导向,今年我们开展了《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并形成初步草案,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设计、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融合、人才培养与激励、扶持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常州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加大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出台。联合财政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建立了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临时救助对象扩大至常住人口,急难型救助可先行救助,特殊困难对象“一事一议”;适度扩大低保等救助范围,强化“单人保”执行力度,将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大特重病患者;实施就业成本抵扣和渐退缓退制度,不断温情改革推进。今年以来,临时救助1.3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17.91万元,“单人保”政策惠及33人,48户86人享受低保缓退政策。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1.加强权力清单的认领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完善5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33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信息,提升各事项的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夯实“一网通办”基础。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完善不见面审批办理机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养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民生领域信用+创新应用的建设目标,推进“互联网+信用+养老”等创新服务,夯实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服务内涵和服务质量;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将机构信用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方便市民选择满意的机构,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联合住建、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 7部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聚焦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长效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加强行业协会管理。一是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辖市(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40余家,召开脱钩业务培训2次、脱钩工作座谈会7次,草拟并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名单的通知》、《常州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目前,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共有77家办理完成脱钩手续,10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剩余脱钩组织正在进行资产清查结果和场所使用公示,另有6家僵尸行业协会商会正在执行撤销流程。二是着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开展了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控行业协会商会四档会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严禁评比达标表彰收取费用。目前共发现18家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规涉企收费行为,5家已自行完成整改,13家根据要求正在整改中。

四、依托“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

2020年市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应认领的监管事项做到应领尽领,覆盖率达100%,并完成与“双随机”系统数据对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经主动与市场监管局对接,今年9月起,我局开始使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工作,按照《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四个执法文件开展执法工作,切实解决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今年开展双随机检查101起,其中累计检查市级社会组织44家,发整改通知12份,约谈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5家。着手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劝其主动注销3家,实施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6家,取缔1家非法社会组织。

2.开展养老行业专项整治。一是实施消防审验。实施国务院专项督导组、省政府督办的29家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一院一策分类处置,通过提升改造、关停整改、消防审验确认等方式逐个销号。二是清理整治无证养老场所。发布《关于加强无证养老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累计排查无证养老场所93个,从基地选址、用房设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互助规范、人员配置和安全管理方面对农村无证养老场所的处置进行了规范。三是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注重分类引导,明确养老机构建筑耐火等级、楼层设置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微型消防站建设等配置要求,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3.开展地名专项整治。出台了《常州市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开展各级业务人员培训,熟悉、掌握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地名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地名命名、更名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互动局面。按照“有错必改”、“应改尽改”、“没有负面影响的可以不改”、“精细操作”的原则,区别进行:对于地名使用环节的问题,坚持一改到底的工作总基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对于已经命名的,征求所在地居民、社区、镇(街道)意见,协调一致后办理更名登记;对于因行政区划等因素导致重名的,适时开展规划论证,逐步进行调整;对于“有地无名”的道路,在确保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已整理出清理整治地名清单82个,相关整改工作正同步进行。

4.开展殡葬专项整治。我局把殡葬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是清理散埋乱葬,结合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溧阳市自整治以来迁坟近22000座,拆除戴埠镇李家园村一200余平方米;二是严控违规经营,经开区对8个无证墓区进行了确界围挡工作,对生态红线内和非法占用林地违建墓穴、超标墓进行拆除,实行动态巡查机制,杜绝新建扩建;三是整合殡葬资源,针对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小、散、乱”等特点,通过整合殡葬资源进行殡葬设施优化。天宁区拆除了8个骨灰堂,迁移骨灰5869具全部搬迁至慈孝园,钟楼邹区镇拆除3个骨灰堂,所有骨灰全部搬迁至龙潭陵园;金坛整合城东和汇贤2个公墓、6654具骨灰全部搬迁至福承陵园。

五、努力创新探索,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质效

(一)创新推进社会救助智慧平台建设。市民政局牵头与市级14个救助部门协同,纵向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建成“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智能识别、数据汇集、阳光运行”的常州市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在“我的常州”和“江苏政务服务”APP开通专栏,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供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各类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承担的专项救助等27项业务受理,打造了信息化社会救助服务新模式。通过平台,基本实现社会救助全流程、全业务、程序化、标准化阳光运行,有效解决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管理分散化、信息壁垒化等问题,有效增强困难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创新推进社区治理和美家园建设。组织开展打造社区服务品牌,共建和美家园活动,市区联动开展集中展示交流活动,涌现出了“红枫物语”“凝心333”“网聚红力量”“乡贤自治”“社区红管家”“有事好商量”等一批优秀服务品牌。建立全科社工服务标准,开展“全科社工”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打造友好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智慧社区、绿色社区、养老互助型社区等特色社区。社区天天乐参与基层治理获评江苏省十大基层治理创新成果。会同文明办等部门开展云上邻里节活动,与公安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进社区活动。2019年度和谐社区达标率稳步提高农村达95.2%、城市97.3%,均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

(三)创新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建设。常州市于2018年3月启动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在青龙街道青龙苑北社区建立首个“德康驿站”,开启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探索。两年来,按照先行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式,全市已建成13个社区康复服务站,并将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健康常州2030”规划纲要。服务点通过开展康复训练、就业转介、家庭辅导三个方面的做法,构建“医院—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服务网络,着力加强服务供给和质量提升,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另外,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理念融入社区管理,搭建开放式的合作服务平台,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家庭和志愿者等多元服务主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健全体制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要求落实落细

(一)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常州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关于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对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直属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民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行政复议诉讼、重要协议签订、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重要法治课题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规范执法。严格执行《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常州市民政局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三项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今年对2020年之前出台的由民政牵头制订的54个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清理,并形成《清理意见表》上报司法局。

(三)坚持普法宣传。一是顺利通过市级“七五”普法终期考评,获常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我局申报的“一起来,益起来”慈善普法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创新项目,常州民政“七五普法”成果被“法润江苏”网站和“常州司法局”公众号相继报道;二是做好“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5月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9月开展慈善条例宣传,12月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通过政风热线、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利用民政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做好民法典宣传,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制作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系列宣传报道等,掀起全系统开展学习民法典热潮。

(四)坚持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均严格按照要求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报送纸质文本,准确报送电子文本,规范编制目录,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给予答复。

(五)坚持有诉必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引导群众选择并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化解矛盾争议。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成立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2020年共接待各类信访350余人次,其中局长信箱45件、市阳光平台29件、省民政信访系统6件、12345平台190件,办结率100%,没有一起引起矛盾激化升级,成功应对网络舆情。

(六)坚持有案必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都认真办理,不断丰富“开门办提案”的形式和内涵,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和座谈,借智借力,助推民政工作新发展。2020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1件,其中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19件,协办32件。另参与承办市政协重点提案专题1件。约谈见面率、按时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对法治工作的系统谋划还不够长远、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等。2021年,我们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上,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二是加强民政领域的行政执法,利用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格执法程序,妥善保管执法资料,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全面梳理近年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清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的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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