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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1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弘扬常州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助力“五大明星城”建设,争创更多第一唯一,为常州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一面旗帜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作风教育、廉政教育、政德教育,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用好各类红色资源,组织开展“四史”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建与业务在政治功能、组织管理、方法举措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党建引领公益益事一起来”项目等,不断丰富“党建+社区治理”“党建+社会救助”“党建+社会组织”等品牌的实践内涵,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标本兼治,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出党的惠民政策清单。根据新修订的省低保工作规程,调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新市民临时社会救助制度。

5.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城乡统筹、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2021年7月起,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6.深化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提升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一证一书”申请基本生活救助做法,完善部门互通、数据汇集的协同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件事联办。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动态监测、主动介入的网格化预警机制。创新“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建立“社会救助服务联盟”,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的,加强指导,厘清权责。对无争议的申请救助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实施“社会救助领头雁”和“常助先锋堡垒”计划,打造“彤心常助”社会救助党建品牌。

三、健全优质养老服务体系

7.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强化家庭养老支持,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改造33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对2220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为12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援助服务。持续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少于70%。

8.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稳步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8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受评估比例不低于20%。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联合执法惩戒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环境。深化“三项融合”,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医养融合。

9.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构建以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集中供养机构、乡镇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邻里互助为老服务设施为主体,层次分明、定位明确、协调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改造提升5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引导优质城市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举办或经营面向农村中低收入老年人群的养老机构。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0.深化长三角区域开放合作。瞄准建设长三角地区有品质有特色的颐养之城和康养名城,与上海长宁区、南京、苏州和无锡等地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加快标准共建,推进服务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互认。加强人才培训交流,积极引进一批高素质养老管理人才。推出“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地图,推动资源共享,推荐一批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面向长三角地区开放。

11.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与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合作,办好常州康养学院和实训基地。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0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不少于1000名。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具备高级养老护理员认定资质的社会化认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

四、加快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12.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建立全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定期开展走访调查、监护指导、精神关怀等工作,引导委托监护人有效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六一”走访慰问。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13.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主动发现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和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政策,2021年7月起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标准。

14.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完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对武进区、经开区等地托养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养护康”品牌内涵。高质量完成7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儿童福利管理和工作人员、儿童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志愿者和社工培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精准排查、专业评估、个案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培育儿童服务功能专业社会组织。

五、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5.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聚焦民生服务保障,深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试点成效,培育一批典型经验,推动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推进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培育“三社联动+”典型,扩大“三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助力基层治理改革。

16.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依法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根据新修订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主要工作事项“两份清单”,指导各地签订双向评估协议,实现职责“清单化”。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开展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

17.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专项领导机制,创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方式。创建平安和谐与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讲好社区故事,共建和美家园”系列活动,选树一批社区服务品牌典型。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新建、改造和提升30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全科社工”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等薪酬管理和激励制度,推进村(居)干部职业体系建设和专职化管理。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共治

18.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快构建“1+6+X+N”网络化社会组织党建模式,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功能型党组织建设,逐步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指导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管理关系的转接、调整工作,探索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指导模式。组织开展“党建+”公益活动,加强“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党员志愿者”四支队伍教育培训。

19.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非法社会组织的摸排取缔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检。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一库四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联合多部门进行抽检,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20.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实施公益创投,扶持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发展全局。

21.统筹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民政业务主管基金会的业务指导和分类管理。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等机制。梳理慈善需求清单,创新慈善供需对接机制。继续推进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深化“慈善超市”常州模式成效,探索“互联网+”慈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级慈善奖项,传播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探索建设新型渠道,加快推进第二批及后续批次智能投注机布设和上线销售工作。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厚植福彩文化。

22.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适时推动市社工协会专业委员会建设,持续实施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培养规划之社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社工机构党组织建设“头雁”工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开发符合本土特点的社工课程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家智库,培育3-5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宣传贯彻《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慈善联动机制。

七、持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创新

23.有序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县乡人民政府驻地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局部界线矢量化工作。聚焦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中的“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稳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开展“红色地名”挖掘、整理保护工作,探索开发地名文创产品。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工作。

24.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推广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区域中心试点等经验,推动救助管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专业化寻亲人才队伍和寻亲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寻亲服务。加强机构人员培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落实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

25.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改扩建7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新建、改扩建5个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守灵中心。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完善监管手段,健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提升96444殡葬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宣传现代文明殡葬理念,深化殡葬改革,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26.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对《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省级婚姻登记规范化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拓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进省婚俗改革试点建设,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

27.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城镇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30元、90元。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和服务规范,建成投运标准化“德康驿站”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13个,服务精神障碍患者3000人以上。进一步提升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点建设水平,为3000人提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

八、切实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8.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做好《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高质量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养老等专项规划,制订“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民法典》的宣贯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争取民政领域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立项,积极组织宣标贯标活动,加强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提高民政标准执行力。儿童福利服务、“德康驿站”相关服务标准申报江苏省地方标准,殡仪服务申报江苏省标准化示范项目,救助管理服务申报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

29.提升“智慧民政”功能。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做好部建“金民工程”系统、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向市民政业务云平台整合,推进民政云平台与政务办一体化平台、政法委网格化治理平台的深度对接和共享集成。推动民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拓展移动端应用,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民政服务。兼顾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优化民政服务,避免“数字鸿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30.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围绕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鼓励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平台搭建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

31.强化民政系统内控管理。加强资金安全和绩效管理,执行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衔接各类统计台账和报表指标数据,提高数据准确性。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发挥监督功能,有效防范风险。推进民政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提高党委、政府政务信息报送水平,保持位居全市前列。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传播民政好声音。加强现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32.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着力做好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的有效衔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风险排查治理和规范化建设,主动牵头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年底前全市9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标准要求。压紧压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和业务条线责任,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化解重复信访矛盾。

33.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根据各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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