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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2-22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坚持托底保障与普惠养老结合、坚持服务提升与监管并重,推进“532”发展战略,打造“常有颐养”品牌,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品质优良、区域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重点考核指标

(一)省、市高质量考核

1.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覆盖率95%;全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达20%。

(二)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

2.对照《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考核标准迎接省级考评。

(三)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532”发展战略

3.改造提升6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指导规范》组织实施;

4.培训4000人次养老护理员,组织做好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护理员全员轮训和网课学习;

5.为2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一户一案”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舒适度;

6.新增老年助餐点80个,助力社区养老服务动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7.为15.8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8.新建和改造13家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特色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街道(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9.新增护理型床位71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2%,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10.创建30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养老机构。

二、改革创新试点

1.“532”发展战略。以项目化推进、特色化发展和关键性支撑,实施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开展特困人员服务保障中心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等四大重点工程,擦亮“常有颐养”品牌。

2.“一老一小”改革试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兜住底线民生、保障基本民生、提升质量民生,推动出台市级“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着重破解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存量资源统筹利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供给更充分、价格可承受、服务高品质、监管全覆盖的“常有颐养”服务发展新格局。

3.创建省级“苏适养老”示范区。各辖市区对照“苏适养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参与申报。钟楼区做好第三批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的中期评估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优化尊老金办理流程,尊老金、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轮侯公开登记制度。利用网格化管理和互助服务体系,建立村(社区)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医、助浴和精神慰藉服务。

2.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根据民政部修订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坚持“凡服务必评估”原则,对所有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实行能力评估全覆盖,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实现跨部门互认共享。

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效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力度。按照省级“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有1所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和3所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要求,各涉农区对照省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健全辖市(区)、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格,区级层面重点发挥县级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乡镇层面重点实施农村敬老院的体制机制改革,转型升级增强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村居层面因地制宜建设托老所、互助养老和农村睦邻点。

(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4.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质量。稳步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居家上门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市场化、个性化服务方案,提升上门服务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为不少于15.8万名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结合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向家庭延伸,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5.做优“银龄助餐”服务品质。优化助餐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出台市、区两级老年助餐补贴政策,激发为老助餐服务的内生动力,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建设运营社区助餐点并开设加工配餐服务的辖市区,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增加老年助餐服务功能,鼓励助餐机构开发餐饮产品、丰富菜色品种、合理营养膳食,在充分保障特殊老年人上门助餐的同时,开展集中助餐、加工配餐、餐食定制、刷脸取餐等多种模式的服务。

6.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区级层面建设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层面,镇(街道)按标准建设具备日托、全托、评估、培训和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80%的城市街道建有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落实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4),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配建,健全“四同步”机制,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等服务,逐步建成老年人家门口的一站式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在钟楼区实现全覆盖,并在全市推广实施,推动志愿者社区注册积极参与、服务对象老年人主动提出需求、为老服务内容丰富多样、系统操作便捷数据安全。

7.推进养老服务创新示范点建设。鼓励和支持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区,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将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引入社区及家庭,扩大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

(三)优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8.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66号令),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秩序。常州市福利院发挥市属公办养老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特困供养保障能力。组织参加全省养老机构营养餐烹饪比赛活动,提升为老综合服务能力。

9.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各地完成一级、二级机构的等级评定,并建立健全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政策扶持体系。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年底前全市养老机构100%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护改造提升,30家养老机构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

10.加大普惠养老机构建设。联合发改部门,围绕服务价格、服务能力制定全市普惠养老机构评估标准,完成普惠养老机构集中确认,并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全市养老服务项目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加市场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的重要作用。

11.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能力。与卫健、医保部门加强联动协调,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护理型养老床位,满足失智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支持等级评定为三级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接长期照护保险服务。

(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12.鼓励养老服务领域的工作创新。支持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争创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各地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普惠养老服务发展、老年助餐、智慧养老产品、农村养老、康养产业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13.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开放合作。瞄准建设长三角地区有品质有特色的颐养之城和康养名城,与上海长宁区、苏州、无锡和南京等地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开展养老服务跨市的区级协同交流。

14.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建设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强化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比对,与公安户籍、人口普查、社区走访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按月对接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完善基础信息库。在全市宣传推广应用“常州养老掌上顾问”,探索线上+线下“养老顾问”新模式,实现养老资源共享共用,服务提质增效。

(五)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保障能力

15.加大政策创制力度。推动《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开展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工作。编制《常州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确保用地落实。完善各级养老配套设施,提升城乡养老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涵盖综合养老社区、养老特色小镇等设施,形成均等化、特色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16.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市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优势,鼓励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培训中心,在全市开设常态化人才培训课程,组织好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护理员全员轮训工作。

17.提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金民工程”的对象名录库,采集汇总各类养老服务基本信息和信息动态数据更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质量评估工作,完善常州市养老服务信用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8.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压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预约探视、进出管理、物资储备、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19.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环境、消防、燃气、食品、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明确措施和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做到挂账销号,动态清零。健全机构每月自查、区级全覆盖检查、市级按比例抽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始终保持安全稳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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