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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低保问题资讯
信件内容: 我是大专四年级学生,和爸爸相依为命。但是爸爸是三级精神病人,一直住在精神病医院。我们两人都靠低保生活,爸爸因为有低保的医保,所以住院费一年一万多,但是等我五年级工作以后我爸爸的低保也没了,没有办法支付的起住院费,有什么办法能保留我爸爸的低保么
留言时间: 2017-05-09
回复时间: 2017-05-10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申请低保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边缘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两倍低保标准,且家庭中有重病患者,可以申请低保边缘。目前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武进区的低保边缘对象一样能享受医疗救助。边缘目前实行年申请、年审批制度。享受医疗救助的前提是自己要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同时也是实行年前统计上报名单,年后享受医疗救助制度。
申请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的条件是:残疾人本人无固定收入(收入低于两倍低保标准)且残疾类别为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当你工作后,你和你父亲的家庭人均收入如果超过低保标准是要停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申请其他相关救助。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低保救助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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