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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低保申请
信件内容: 我亲戚今年已经70多岁了,原有2子2女,但是2个儿子都因车祸死亡,1个女儿患癌症死亡,现在只有1个女儿,但也已经50多岁了,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
留言时间: 2017-07-04
回复时间: 2017-07-21
回复内容: 您好:
持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有子儿,要计算子女的赡养费,如果赡养费加其本人收入 超过低保标准,就不能申请低保,如果低于低保标准就能申请低保。 同时还需要核实其个人资产等情况。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低保救助
答复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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