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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低保申请
信件内容: 新年好 

去年底我曾就贫困低保问题咨询 根据贵局指导 去就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我对社区情况说明如下(我是戚区站北新村22栋住户  常州地区本地人 常驻本地户口  早年国营单位下岗  本人今年46 单身抚养今年5岁一小孩已经5年 家里无其他人 独自照顾抚养未成年孩子长期劳累  目前无法自主挣钱  所住房屋是婚内财产属于共同房产  离婚时协议按照离婚时二手房价格支付十一万人民币买下了属于男方的另一半房产   暂时支付了小部分故目前还有房债9万 生活费一直靠以前积蓄以及暂借父母的资金 目前资金已是负资产 生活贫困艰难 五年一直没法工作没收入但也自己撑着没来申请国家低保 现在

孩子要上幼稚园房款要还 实在处境艰难 。 社区问我; 身体怎么样  我说经常胃痛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就说而且是一直强调 要我到医院打生病丧失劳动力证明  说只有生病丧失了劳动力才可以申请低保和贫困救助 对此我提出质疑 不要说我现在困难到生病都不去看病就为了节省点人民币给孩子用   就国家低保政策也并没有指出  生病丧失劳动力才是唯一申请低保的条件  我本人也没有以生病丧失劳动力为低保申请理由 我觉得这些要求歪曲国家贫困救助低保政策理解 对我申请理由偷换概念 为我这样没权势没门路不交情也不是戚区本地人的真正穷人申请低保人为设置障碍  故意刁难   还有我是失业者无业 社区要求我打全家收入证明 请指教 国家有何部门有职责为我这种情况打这个证明???有效期内下岗失业登记证明和基本生活费或失业救济金既享受期限证明这些又有那个部门有职责出示证明呢?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及介绍就业情况证明请问戚区到哪里打这个证明? 

其他的如:家庭户口本 房地产证身份证水电气等费用证明离婚协议书都可以出示 。
留言时间: 2018-03-06
回复时间: 2018-03-08
回复内容: 您好:
劳动法规定,女55周岁以下要就业,你如果说没有劳动能力,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病历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否则,民政将按最低工资标准核算你的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可以申请低保。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低保救助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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