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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低保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最近看新闻,天然气价格的事闹的沸沸扬扬的,我忽然想起来老版的低保实施细则中,对于水、电、气、通讯费用等的支出有明确规定不能超出月最低保障标准的15%~25%。我在新版的实施细则中,没有看到相关的条目。 所以我有两个问题咨询 一是水、电、气、通讯费等这些日常支出,是不再限定具体的支出比例了,还是有其他的具体规定,我想咨询一下,别一不小心把某一项给整超支了,就麻烦大了。 二是要是真的不小心超支,把低保给整没了,还能再次申请吗,再次申请需要间隔多久时间。
留言时间: 2024-05-15
回复时间: 2024-05-2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常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已取消低保户水、电、气、通讯等费用的支出比例限制;如果因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被取消低保,再次申请低保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低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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