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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个人可以建设经营性公墓吗?
信件内容: 个人可以建设经营性公墓吗?
留言时间: 2024-12-10
回复时间: 2024-12-12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五条:编制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优先考虑公益性骨灰堂以及节地生态安葬建设项目,对经营性公墓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和第八条申请建设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二)符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要求。目前,我们常州市对经营性公墓建设实行总量控制,个人新建经营性公墓不符合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婚姻殡葬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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