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简政放权 助力社会组织发展
发布日期:2015-04-13

 

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常州市民政局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锐意创新,进一步简化社会团体的登记审批环节。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民政局自今年4月1日起,全面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自此,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组织开展筹备活动,民政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进行审批。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民政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筹备环节的取消,使整个登记流程由原来的32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这是常州市民政局从制度上破解社会组织发展难题,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边界,解决政府“越位”与“错位”问题,简政放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我市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奠定崭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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