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运行平稳
发布日期:2017-02-13
201610月中旬,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出台《关于完善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管理的通知》(常民优201610),并于201711日实施。这是继2008年以来首次对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修改与完善,修改和完善后的医疗保障办法,将原来残疾军人的门诊补助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额度,同时对部分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治疗的残疾军人,实行定点医院配药制度,由市德安医院(即市优抚医院)记账处理,解决了部分残疾军人门诊费用超支问题;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医保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结合办法给予保障。2017年我们为市区201个残疾军人发放了德安医院诊疗卡并打卡发放了160多万的门诊补助资金。医疗保障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运行良好。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0-11楼

电话:0519-8568157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