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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2018年省级抚恤事业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发布日期:2018-07-06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达了2018年度省级抚恤事业费(含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资金、援巴老兵生活补助资金、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部分“两参”退役人员专项慰问补助资金)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此次下达的经费专项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经费,及时妥善做好经费的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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