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7-12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8〕10号
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政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现将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苏社管〔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民政局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指导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请各市属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审议修订完善章程,并依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江苏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苏社管〔2018〕14号)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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