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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日期:2019-02-26

2018年度,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常州市民政系统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实际,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常州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全面排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我市民政各部门积极会同组织部、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目前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摸排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前期全面摸排得出结论,我市本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中暂无涉黑涉恶情况。但是,涉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有54起,查处违法乱纪村(居)干部 76人。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了干部素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部等部门,积极开展新任村(居)主任全员培训,举办两期基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班,确保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全部轮训一遍,增强村(居)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监管形成了长效机制。我市规范村(居)民委员会运行和管理,充分运用民主评议机制,同时结合“三资三化”专项行动,做好“五务公开”工作;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促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维护村(居)集体和村(居)民利益,防止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各镇(街道)对村(居)涉黑涉恶线索每月进行报告,并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可能存在的重大情况,一旦发现苗头就能及时上报,并向扫黑办移交,做到打早打小。截止目前,全市1026个城乡社区尚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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