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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常州市2019年度政府购买自然灾害民生 救助惠民保险续保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9-07-11

2019年7月11日上午,由市民政局牵头,召开常州市2019年度政府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续保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杨继洪主持会议,市编办、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作为市政府重点惠民工程,常州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制度由市民政部门委托常信保险经纪公司公开招标购买服务。市财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投入福彩公益金,替市民投保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实施六年来成效明显,有效降低了困难群众因灾致贫的风险,提高了项目赔付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为全市人民增添了一条灾后保障渠道。截至2017年底,常州共投入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资金3108.83万元,2013-2017年累计赔付2051.58万元;2018年,市、区两级财政又按照自然灾害责任险每人2元,房屋保险每户2元的标准相继投入813.48万元用于该项保险。其中市本级承担(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保险费用399.90万元。

会议强调,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保障对象为除溧阳市外的常州户籍居民。保险项目服务期间:2017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19日,保险合同以年分期出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最高可达20万元,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最高可达10万元,保额比以往提高了1倍,首次将巨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和雪灾,引起的人身伤害责任纳入理赔。

机构改革后,社会救灾职责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2019年度政府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续保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办理,共有54.19万户、151.25万人,续保费用约410.88万元。金坛区、武进区的续保资金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会商达成一致:过渡期(今年)内凡涉及自然灾害综合保险事宜均由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共同协商论处。(社会救助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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