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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活动
发布日期:2019-07-17

日前,常州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专项活动,旨在挖掘、展示和推广常州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全市各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本次活动的征集范围是: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征集条件是: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查,内容合法实用;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社区)与邻村(社区)的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截止7月17日,已收到全市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35条,正委托中国常州网从中遴选出100条最佳,进行出版、展示、宣传和推广。(社区处张宽)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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