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改善社区服务用房条件 推进社区治理向前发展
发布日期:2019-08-19
  

为加强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市社区现代化建设,日前,常州市民政局对溧阳市社区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副局长潘奕现场查看溧城镇文化新村等3个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建设情况,并详细询问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人员概况、“三社联动”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溧阳市民政局和溧城镇表示:按照常州市下发的标准化社区服务用房要求,尽快高标准完成。社区工作承载着社区党建、民生保障、为民服务等许多工作,功能不断拓展、任务日渐繁重,一定要合理利用资源,统筹规划和建设社区服务用房,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更好地服务广大社区居民。

社区服务用房是指:社区居委会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和提供社区服务的用房,主要包含办公、会议(议事)、警务、图书(阅览)、文体(娱乐)、养老、托幼、慈善等室站(可一室多用)。

《常州市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管理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办法(试行)》等四项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服务用房配建标准:每个社区按每千人100平方米进行规划,总面积最少不低于600平方米,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分期开发的小区社区服务用房应在一期规划建设。如不能在首期配建,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安置过渡,安置过渡的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应配面积的50%。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有关规定提供社区服务用房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A、提升服务能力: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覆盖全市

四年来,全市累计新建、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100多个,新增社区服务用房面积6万多平方米。累计收到群众各类服务需求2万多件,办结率95%以上。

成功开发了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推动居民办事由居、街、区“三级流转”向街道综合社区服务中心“一门办结”转变,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优化集成纪委、人社、残联等12个部门进入社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一线接入、集约管理”,社区事务“一站受理、一网协同”,信息采集“一次产生、多方使用”。

B、健全“三社联动”机制:社区成立多元载体

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方资源,实现“三社”协同、互动、共融。截至2019年上半年,社区社会组织登记1076家,备案5333家,共计6409家,位居全省前列。

自2014年起,市财政设立3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培育基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公益创投扶持等。2016年以来,连续举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推介展示活动,并成功签约合作1000多项,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

《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5个。全市50%的街道(镇)和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有条件的成立社区组织联合会,发展以改善社区治理为宗旨的社区基金会。

购买服务方面,优先将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工服务、公益服务、心理疏导、社区矫正、慈善救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项目纳入购买范围。

C、智慧社区:打造居民互动共治的生活共同体

《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拓展社区综合信息系统功能,在城市社区,主要拓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健康咨询、公益活动等服务功能;在农村社区,主要拓展三资监管、村务监督、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农产品电商等促进生产生活功能。

探索推进社区“微自治”,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新媒体密切人际关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开展“微自治”,培植“微组织”,推行“微服务”,打造居民互动共治的生活共同体。(社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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