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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惠及4926位失能老年人
发布日期:2026-04-02

今年2月,常州市启动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截至3月26日,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已累计核销708.99万元,惠及4926位失能老年人,其中机构养老服务4772人,核销659.76万元,居家上门服务110人,核销7.24万元。

在申领资格上,补贴发放对象为经申请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政策的人群暂不纳入。

据了解,失能老年人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后,在使用时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政策实施至今年12月底。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同时,服务消费扣除已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后,个人自费的养老服务支出仍可用消费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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