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慈善总会2018年慈善助学方案 |
发布日期:2018-06-27 来源:常州慈善总会 |
根据《常州市慈善总会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常州市慈善总会2018年度慈善救助方案》,常州市慈善总会2018年慈善助学方案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范围与对象 户籍在常州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非义务制教育阶段2018年9月—2019年7月学年的低保困难家庭的本科和大专学生(五年制大专只救助后两年)。 二、救助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 2、低保证复印件; 3、学校证明材料(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调查核实。由市慈善总会工作机构会同各区慈善分会调查核实。 (三)社会公示。在社区公示. (四)总会审定。市慈善总会工作机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救助学生名单报总会领导审批。 三、时间安排 1、各区在8月6日前把材料上报总会,8月下旬集中发放慈善帮困助学金。 2、个别新录取大专以上高校的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助学的申请工作于9月中旬前结束,并在9月底前完成慈善助学工作。 四、发放仪式 具体发放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慈善助学救助申请审批表 慈善助学救助申请审批表 区 镇(街道) 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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