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2018-10-23 |
10月23日上午,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暨老年法培训在市文艺大厦6楼会议室举行。市民政局副局长杨铁,市老龄协会会长孙健,市老龄协会副会长林明发、杭金荣,市老龄办负责人陆峰出席会议。会议由市老龄协会副会长杭金荣主持。 杨铁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一要充分认识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二要敢于正视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发展现状,客观看待差距;三要着力推进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新突破,找准努力方向。他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以这次推进会为新起点,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创新发展,为“种好常州幸福树”做出应有贡献。 市老龄协会副会长林明发宣读了《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开展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副会长杭金荣对《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工作手册》进行了解读。溧阳市老龄协会、金坛区老龄协会、武进区雪堰镇新康村老年协会和新北区春江镇春江社区老年协会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 孙健会长对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树立“提质升级”的意识。要提高站位,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促进发展;拓宽思路,努力创新。二要注重“两个全面”的落实。从2019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全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老龄协会的共同努力,使我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三要体现“三个明显”的成效:协会活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老年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芮岭娟从立法过程、重点内容、老年人基本权益、常见的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以及老年人权益被侵害的救济途径5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面解读。 各辖市(区)老龄办主任、老龄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各镇(街道)老龄工作负责人、老龄协会会长参加了此次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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