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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发被救助 病情稳定送返乡
发布日期:2020-07-09

7月9日11点,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下,离家数月患有精神障碍的受助人员于某终于回到了家乡盐城。

4月1日,于某因精神病发作后肇事肇祸被派出所民警送至市德安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于某的精神状况趋于稳定。因于某左手腕有切割伤还患有溢脂性皮炎等,五月中旬于某被转送至德安医院外科继续接受治疗。期间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看望于某,宽慰他安心治疗。

7月初,工作人员再次看望于某时,主治医生告知于某病情稳定近期可以出院。工作人员与于某谈及出院后的打算,于某表示想要回盐城老家。工作人员当即与盐城站取得联系,商定于某护送事宜。7月6日,盐城站回复于某核酸检测阴性即可接收。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德安医院外科为于某进行核酸检测,并请医护人员转告于某安心等待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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