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救助站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发布日期:2021-02-05

为落实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省民政厅《江苏省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站内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一是强化出入管理。落实身体检视,对所有进站人员进行身体检视和登记工作,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得进站,求助人员须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报属地疾控中心。落实询问交流。询问求助人员基本情况、身体状况,近期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是否接触过其他发热病人等信息。求助人员需出示苏康码、我省承认的其他省市健康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要求解决受助人员的返乡问题。

二是强化站内管理。对站内区域进行划分,设置快速救助区、核酸检测留观区、低风险观察区、中高风险观察区、站内照料区。受助人员按“分批管理、分区救助、分类服务”的原则妥善安排。每日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处置。受助人员的个人用品一人一物,确保不混用,并做到每日消毒。受助人员餐前、便后洗手,定期洗澡,换洗衣物等。

三是强化机构管理。定时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食堂等消毒,做到室内通风换气;工作人员要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保持好个人卫生。按要求进行定点消杀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房间和走廊窗户常开通风,做好内设医务室的药品管理,由专人负责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多途径采购防疫物资。同时,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采用视频、宣传画等方式多途径开展健康宣教。

四是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预防新冠肺炎的个人防护知识,知晓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若有发烧、咳嗽、气促等症状,不得进入办公及受助人员场所,第一时间检查登记,并回家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并将病情诊断结果报单位负责人。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0-11楼

电话:0519-8568157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