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知识问答(九) |
发布日期:2021-03-26 |
一、哪些受助人员离站时需要接送?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简称“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应当由其亲属接领返回。 二、亲属来站接领时,要注意哪些?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查验接领人身份证件,保留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接领人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证明材料或拒不签字确认的,不得移交受助人员。受助人员患病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将受助人员病情信息告知接领人。 三、什么情况下救助站要安排护送返乡? 亲属不能接领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回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安排接送返回。 四、护送前,要做好哪些前期工作?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接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人数、健康状况、风险隐患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人数及交通方式,必要时应当安排医护人员随行。接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并向救助管理机构报告。 护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家前,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告知受助人员亲属做好接收准备,并在交接时办理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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