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溧阳市全力做好“三大群体”民生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15-06-01

一是围绕困难群众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到每人每月460元,提高特殊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到70%,年度个人累计救助限额4万元;深化“救急难”试点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开辟针对因突发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急难情况的救助“绿色通道”。二是围绕孤寡群体做好福利保障工作。分别提高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到每人每年7200元和6200元,将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从城市低保中单独列出按每人每月690元的标准给予保障;同时确保社会福利中心实体化运行,继续实施“一键通”安装工程,“虚实结合”提升养老水平。三是围绕优抚群体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省率先为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每人每月2050元生活补助;出台《溧阳市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开我市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先河;探索制定《溧阳市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意见》,提升我市安置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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