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溧阳市出台34条老年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2015-04-07

为进一步造福老年人,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拓展优待范围,包括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等6方面共34条。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81万人,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73万人。《意见》提出,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对年满60周岁的一、二级重症残疾、无子女或子女没有照料能力的低保老人和城镇年满80周岁的三无老人,由政府通过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每天1小时的爱心服务;对无子女照顾且年满60周岁的常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满70周岁的归国华侨和孤老、独居、高龄离休老干部,由政府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每月200元的爱心补贴;对90周岁以上入住养老机构的贫困老人,每月给予200元的爱心补贴。 
  对年满60周岁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申领每月80元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生育或收养孩子家庭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可申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特别扶助金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三级及以上),特别扶助金每月400元。 
 《意见》还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60-69周岁享半价优惠,公交车上设立的老幼病残孕专座不低于坐席数的10% 
  此外,我市各级公益类美术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向老年人开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去天目湖山水园和南山竹海游玩免收门票,60-69周岁老年人门票半价。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依托“12348”咨询平台,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援助服务。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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