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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提高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14

    9月2日,根据常州市民政局文件精神,武进区出台《关于提高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统一提高该区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由每月2324元调整到2534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由每月1859元调整到2027元;因病一至四级由每月1394元调整到1520元,总计下达经费46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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