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新北区90名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签订供养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6-05-12

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因为居住分散不易管理,平时生活上有啥困难,也很难及时得到应有的关照,为解决这些问题,新北区民政局推出新举措。由区民政局牵头,镇(街道)民政办与村(社区)共同参与,根据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不同情况,对有亲朋好友的五保户,动员其亲友作为监护人,负责日常生活照料,并签订监护供养协议书;对没有亲朋好友的五保户,明确村干部为监护人,签订监护供养协议书。同时要求监护人除了照顾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还要经常查问五保对象的住房状况、身体情况及生活起居中的困难,有的还可以帮五保对象耕种田地等,同时对患有大病的五保对象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镇(街道)民政办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五保对象家庭进行巡访,指导督促村(居)委会做好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共保障528名农村五保对象,90名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将于本月月底全部签订供养协议书。其中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500元,分散供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8500元,全部由财政供养。

    此次监护协议的签订,从制度上妥善解决了农村五保对象吃、穿、住、医、葬等事项,真正地把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唐敏明)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0-11楼

电话:0519-8568157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