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民政局完善武进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社会救助保护网络体系 |
发布日期:2016-09-19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区民政局下发武民救〔2016〕2号文件,并采取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一是要求各级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水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加强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保护体系;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工作领导小组,并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工作站。三是开展摸底排查,实施动态管理。学校、家庭、村(社区)等要建立发现报告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及时巡查和发现特殊未成年人或困境儿童,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24小时联动机制,遇有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到场、及时会商、及时处置。利用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统计工作,并依托该信息系统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信息库。建立翔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 通过这些救助措施的实施,切实为困境儿童编织了一张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安全保护网。让困境儿童摆脱困境,这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社会各阶层的帮助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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