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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6-11-07
 

近日,金坛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公办及民营养老机构在建设、运行、人才引进和培养及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扶持政策。

从今年起,对使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符合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使用租赁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新办符合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对以租赁房产新办养老机构的给予每床25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对以自建产权用房新办的养老机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后根据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床5000元、5500元、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本地户籍入住老年人的数量,每月分别给予自理80元、介助100元、介护120元的日常运行补贴。通过以上财政扶持政策,集中吸纳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增强财政投入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加快实现社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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