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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出台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30

近日,金坛区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为常州首先推行此制度的地区。

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不仅包括社会组织在依法需要审批和备案的事项,还包括对社会组织自身、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可能带来较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会议、重大变化、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等,均需向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相关部门可视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处理意见。

《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章程的规定,合法、审慎、稳妥地处理重大事项,也有利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日常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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