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下达2018年第四季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参照低保标准补助人员经费指标 |
发布日期:2018-12-11 |
2018年第四季度武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800元(补差)执行。12月10日,下达2018年第四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费指标1258794.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费指标317346元和低保人员经费指标21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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