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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北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2020-06-28

根据常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精神,为更好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改善特困人员生活水平,自7月1日起,新北区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2020年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进行每月发放,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210元标准发放。截至今年6月,全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31人,其中集中供养395人,分散供养1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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