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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
发布日期:2020-07-17

7月17日,金坛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补充通知》,更好地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

《补充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一级、二级言语、听力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自2020年1月起开始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据统计,我区现有一级、二级言语、听力重度残疾人1071人,其他重度残疾人4488人。

《补充通知》指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对象为金坛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含言语、听力残疾)。申请材料包括《常州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长期照护证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城镇120元/月/人、农村8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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