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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救助早干预,以村为单位,对困难群众进行排查、分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2014年的以来共主动新增低保91户、219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户。二是救助资金早落实,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对突发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急难”情况,启动应急救助程序,先行垫付救助资金,再按程序申报,救助实效性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