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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规范和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溧阳市从111日起全面实施《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登记时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其中涉及政治、法律、宗教的除外。登记四类社会组织在会员数量、注册资金等方面都降低了门槛,允许一业多会,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使用字号;取消社团筹备、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审批环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注册登记时,只需提供银行进账单或者其他合法的出资证明。同时,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鼓励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社会组织。

此次出台的《直接登记办法》,为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为发展和壮大我市社会组织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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