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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
发布日期:2016-04-01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老龄办印发《关于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的通知》,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通过日常考核评估与年度综合评估相结合,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通知》要求,辖市(区)居家养老管理中心(虚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申报市级资金扶持的居家养老项目都将进行绩效评估。年度综合评估将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与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补贴和扶持经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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