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近期,区民政局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行了督查。
截止7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排查并录入系统321人,同时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排查工作也已结束。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进度及遇到的困难,了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留守儿童对象鉴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具体措施。要求做到入户调查、精确登记、建档到人,建立好留守儿童信息库,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对摸排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按时完成摸底排查工作与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