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事务工作会议,各辖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和业务科长参加会议。市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舒洪喜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的政策解读,副局长杨继洪参会并对下阶段的具体落实作指示。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民政部、公安部、教育部决定从3月1日至5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专项行动。
杨继洪副局长对这项工作提出5点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二、研究政策依据;三、认真有序开展;四、建立工作机制;五、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常州实际情况,此次摸底排查专项行动的对象不限于农村籍,扩展至全市所有留守儿童。
会议还对全市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今年起,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制度将在全市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