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委[2016]11号
各党(总)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盛冠玉同志任共青团常州市民政局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共青团常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王月霞同志任优抚处主任科员,免去宣传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主任科员职务;
顾凯同志任宣传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社会事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新同志任社会事务处主任科员,免去优抚处主任科员职务;
李凡同志兼任常州市民政局机关第二支部书记,丁遥同志不再兼任常州市民政局机关第二支部书记;
王锐红同志兼任常州市民政局机关第三支部记,张武彪同志不再兼任常州市民政机关第三支部书记;
沈春静同志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免去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春梅同志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狄国芬同志任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副所长职务;
金燕同志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副所长,免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副所长职务;
李团芬同志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姚晓俊同志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所长助理;
贾宁同志任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所长助理;
王政同志续聘为常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聘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杨德华同志续聘为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副主任,聘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
殷亚波同志续聘为常州军供站副站长,聘期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中共常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