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0日开始,我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启动。这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各部门及各地区“小微权力”运行,全面纠正群众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工作。
本次督查工作为期20天,至7月31日结束。主要督查近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城乡低保人员的救助和城市“三无”及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补助资金、救灾资金、慈善救助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等。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取得成效,全区成立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联合督查组,由副区长张菁任组长,叶友芳、万建新、郭宏星、刘红燕为副组长,并成立综合业务组、救助工作调查组、干部约谈组、救助对象走访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群众、约谈干部等形式,对镇、开发区、各街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安全、工作流程合理性、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