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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惠民项目第二周期年生效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金坛区自2016625日起参照常州市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方案,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保险期间为2016625日起至2017719日止,共计投入保费80.7069万元,共赔付161.3938万元,赔付率199.98%。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提升了政府救助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区居民增添了一条灾后保障渠道。

金坛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第二个周期年,采取常州地区统一招标投保,保险期间为2017720日至2018719日,为了更好地为我区居民提供全方位保障,综合考虑上一期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的赔付率,本期保险在保障内容上进行了扩充,增加了雪灾导致人身损伤保障、地震引发的家庭房屋损失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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