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常州市投保807万元元,完成2017年8月-2018年7月自然灾害综合保险招标工作,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两部分。按照该保险规定,凡常州市市区户籍居民遭受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人身伤亡和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获得商业保险理赔。
常州市自2014年7月起开展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四年保费累计1839万元,累计赔付1441万元。特别在2015年“4.28”雹灾、“6.26”暴雨和2016年7月金坛暴雨洪灾等自然灾害中有3万多居民获得了普惠理赔,集中体现了政府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