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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
发布日期:2018-06-2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切实掌握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我市从6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动员准备阶段,由各级民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评估内容、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等;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对照本地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及已完成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专家访谈、走访座谈、查找文献、数据比对等方法,完成各级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情况及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情况的评估报告;三是总结上报阶段,委托研究机构或评估机构、市级区划方面的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进一步梳理论证、研究评估。

评估工作明确,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辖市、区是本级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的责任主体,各地要落实责任主体,指定负责人员,防止项目疏漏、责任不清;要紧紧围绕行政区划调整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展开评估;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有条件的地方,可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第三方评估;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效果真实、问题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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