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省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民政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民办函﹝2018﹞51号)和省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事﹝2018﹞8号)的具体部署,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开展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排查。
一、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对照民政部下发《孤弃儿童养育情况自查表》的各项要求,针对各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进行核实排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整改到人,务必发现问题早整改。各辖市区重点排查社会散居孤儿身份的审核情况、生活费发放情况,对社会散居孤儿实际监护情况和生活状况的掌握情况等。各级儿童福利机构重点排查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摸清底数,监护到位。通过此次大排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针对《散居孤儿保障工作、收养工作自查和检查表》中散居孤儿保障和收养工作的17项指标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摸清散居孤儿保障工作情况和散居孤儿的底数及生活基本情况,并通过信息系统更新核实相关数据。目前,全市共有168名社会散居孤儿,已全部落实监护人,并与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各乡镇(街道)至少每半年对孤儿家庭探访巡查一次。
我市各级儿童福利机构针对《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民办机构儿童养育情况自查和检查表》中60项指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目前,全市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共养育14周岁以上孤儿19名,14周岁以下孤弃儿童131名。
三、检查整改,不留死角。在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完成自查后,常州市民政局杨继洪副局长带领市局检查组先后对金坛区、溧阳市和常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各地自查暴露出来的问题,逐一过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地尽快拿出整改方案。
四、存在问题:
1、排查社会散居孤儿时发现有部分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信息系统更新不及时。
2、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时未作DNA检测。
3、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因各种原因减员后,未及时向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整改措施:
1、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从2018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省民政厅、省高院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有关孤儿的认定条件,严把孤儿认定审核关。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应每月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孤弃儿童信息。
2、与公安部门会商,明确各自职责,做好接收弃婴入院时的DNA检测工作;
3、完善台账建设,儿童福利机构院内养育儿童增减员情况应每月向民政主管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