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常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正式成立,并明确由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市民政局党委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主要负责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兜底管理工作。综合党委下设中共常州市社会组织第一、第二两个支部,并依托“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建立“常州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目前,我们正在落实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及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整合建设、提升改造方案,同时加紧办理党支部成员关系转入手续,预计将于12月举办常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成立大会。参照市本级“一委两中心”的模式,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阵地支撑作用,在市、区、街、社区四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增挂“社会组织党员服务中心”牌子,督促其指导所辖区域内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要求,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条款,并作为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要求新成立社会组织提交党建承诺书,积极发挥党建领航作用,提高党建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