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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19-08-09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500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250元和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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